发布时间:2018-10-20 21:25:3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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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看起来似乎有点绕,关系归属一下就是:这个车行驶证车主变了,但是保险单上的被保险人没变。
 
    似乎是限牌的城市里,原先用了别人的指标上了牌照,然后现在自己拥有了牌号资格,所以把车子变更到自己的名下。
 
    一般来说,这个情况属于过户
 
    对过户车的判断是基于行驶证车主的变更,而不是被保险人。汽车保险的标的物,是车,不是人。保险跟车不跟人。
 
    过户车辆,在次年办理续保的时候,因为出险系数回归到1,所以只有保险公司自主双系数的折扣。这个最低折扣理论可以到达0.6375(各地双系数最低值不一样,这里参考浙江地区)。但是因为保险公司对过户车的核保管控,所以有些公司系数会上调到0.85或者1,甚至1.3225。
 
    原先那张保单,是行驶证车主和被保险人不一致的操作方法。车险中的被保险人默认为受益人。实际用车人其实是被保险人,所以为避免万一出险有赔款,不用劳烦车主,因此由实际用车人做被保险人的话,赔款可以直接打到自己账户。
 
    这种名字不一致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保险单的特别约定上有特别注明:本车行驶证车主为某某某。没有这句备注的话,车管所年审签证是通不过的。因为他只认那本行驶证上车主的名字。
 
    个例:不称为过户的变更
 
    不是所有的车主变更都是过户,特例就是夫妻之间的车辆变更,称之为更名。
 
    车管部门规定的夫妻之间,即便对方没有号牌资格,还是可以直接进行变更的。这种情况下,办理保险时只要拿着车辆登记证就能和保险公司解释清楚,可以按照一般车辆进行承保。
 
    所以题主得看下自己的变更是属于哪种情况,才能判断到底涨不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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