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21 19:27: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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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居未婚的男女,在同居期间生孩子,无论是照过去的习惯法,还是现在的铭文法,男方必须必须得担负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在上个世纪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同居按习惯法被视为事实婚姻,在家庭和婚姻上受到法律保护,因为我国在婚姻上实行的是铭文法和习惯法是相并重的。自从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法颁布以后,不承认习惯法,把同居的男女视为非法同居。
 
    同居期间生下的孩子,与婚生子女享受同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对未成年的孩子父母双方都有共同承担起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必须承担起孩子在教育方面,医疗保障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成年责任和义务才终止。
 
    只要有证据证明(DNA鉴定报告)孩子是同居男人的亲生孩子,他就逃脱不了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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