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26 14:42:5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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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应该是历史原因了。

    先从这种做法积极的一方面说。在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当时经济运行出现了很大问题,大锅饭的企业管理模式,导致了工作效率非常低下,企业经营困难。大家可以看一下,从中国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从1985年到1996年,12年的时间,我们的消费者价格增加了2.58倍。
 
    大家都知道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大家的生产积极性被极大激发出来了,所以政府在国企和地方集体企业方面实行改革,推动一批亏损严重的国有企业进行破产改制。
 
    破产改制主要是将企业整体卖或者承包给个人或者团体、企业,实施新的管理制度。
 
    但是破产改制企业必须要轻装前进,接手的个人或企业不会承担历史包袱。所以,破产改制企业通过一次性赔偿的方式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这就是我们常说的90年代企业工人下岗潮。
 
    当时,国家的初衷是好的。第一,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之后减少了政府负担,不用再承担包袱。政府可以集中财力和精力搞经济建设,改善民生。第二,通过破产改制,回收一部分资金,安置职工或者减轻负担。第三,即使是破产改制的企业,新成立的企业必然也会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使用一部分老的工人,能够降低就业压力。第四,新的企业要按照规定给国家纳税,能够增加地方收入。
 
    不过由于在执行过程中,搞起了破产改制一阵风的运动,一些地方操之过急执行不规范,加上监督方式缺乏。导致了一些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破产改制企业的领导在改制中具有先天优势,肯定会能够大概率的入主企业。但是,如果不想让人诟病,需要做到公开公正的改制,同时保护好职工权益和利益,即使在以后的企业经营中也严格要按照法律法规,照章纳税,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但是这样的企业少之又少。
 
    历史的问题了,现在追究起来非常困难。作为下岗职工,还是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企业把自己的保险和档案理顺好,保证自己退休不吃亏就可以了。如果发现了企业在改制中有违规、违纪问题,并有相应的证据材料,可以向当地的纪委部门进行实名投诉举报,要求他们进行查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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