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06 13:22: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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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碰到人伤事故中的医药费问题,关于谁先来垫付,各有各理,都想守着自己的利益不受损,也是人之常情。
 
    以下是我的个人建议,供参考!
 
    保险公司的垫付
 
    支持垫付额:一万元
 
    垫付要求:此次事故医疗费用超1万,由车主也就是保单被保险人提供相关资料申请。
 
    同意垫付后,费用汇入医院账户
 
    商业险的部分一般不垫付,特殊情况需特殊申请。
 
    汽车全险
 
    全险是多个险种组合,车损险,三者险,盗抢险,玻璃险,座位险,不计免赔,等等。对应的是不同的保障内容,是各个险种各有所用。不是全险全赔。
 
    车损险对应的是车辆损失,和人无关。关于对方伤者的赔付,除了交强险外,就是第三者责任险了。本次事故的赔付限额在于投保的保额有多高。比如50万,100万,或者150万。
 
    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确定双方相应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
 
    虽然肇事司机没有垫付的法定义务,但是我觉得在伤情相对严重,伤者个人条件所限的情况下,可优先申请垫付保险公司费用。其次适当垫付也未尝不可。除非是确定无责。
 
    务必保留好缴费单据,到时结算时说得清。还有注意核对一下伤者的身份信息,万一写错个同音字啥的,后期改正也麻烦。
 
    事故中总是以人伤第一时间救助为要务,不闻不问一点不管,也不利于后期协商解决结案。
 
    人伤治疗期间,保险公司介入主要做个回访和了解,他没有权限要求谁这样做那样做。他的关键工作在于人伤治愈以后,对损失进行核算,确认最后的赔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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