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12 21:41: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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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挺有一起,聊一聊个人观点。
 
    第一,和公司说好不交社保。这句话可以有很多理解,我们假设这是基于双方信任的口头约定。
 
    那么,在你做这个诉讼的时候,尽管公司还是违法(不给员工交社保是违法的),但判罚结果会因为彼此有共识而倾向轻的角度。
 
    有人说,这种官司用人单位一定输,作为一个老职场,说一句,只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明,说明员工个人就是不要公司给交社保。最终结果在利益上还真的不一定如何体现!
 
    判罚输了,补偿较少,值得吗?
 
    第二,假设公司输了,给你补社保
 
    那你就得上交你个人负责的那一部分,加起来,这笔钱你动不了,进入社保账户,你说你图啥呢?
 
    发生这个事,你肯定在原公司呆不下了,相信我,你再找工作的话,如果找好的工作,用人单位一定会找你之前的工作单位做调研,你猜你的领导会怎么说?
 
    说来说去,这是一个应该厚道的处理的事,不是说应该厚道,而是不厚道你也没有什么便宜可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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