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19 23:12: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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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有合适的理由)但不合法规。
 
    因为对于银行来讲就是要利用一切手段控制贷款偿还不上的风险。要求贷款人购买一年期的人身意外险就是为了防止贷款人还款还到一般因为意外挂掉而无法收回所有的贷款。
 
    向银行贷款,贷款人去世,银行处理会有三种方式:
 
    1、有担保人的
 
    如果贷款的时候有担保人,并且欠了连带责任合同,剩下的钱就要由担保人来偿还。
 
    2、有抵押的
 
    比如贷款人在银行抵押了某样东西,那么银行就会把抵押的东西拍卖折现用来偿还剩余贷款。
 
    3、没有抵押没有担保人的
 
    这种情况的一般是是信用贷款,对银行来讲最容易出现贷款还款逾期或者直接贷款收不回来。这种时候若贷款人意外去世,银行是没办法收回贷款的。所以在贷款前银行会让贷款人购买意外险,然后受益人为银行就可以减少这种贷款人还不上款的情况。
 
    但如果是银行强行要求捆绑购买才能发放贷款就是不合法规的。
 
    因为根据《保险法》第11条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第131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银行销售保险属于代理销售的身份,如果强制要求贷款人购买意外险则是违反《保险法》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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