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3 21:01: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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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疾险能不能得到理赔金,也就以下这几种情况。写这个回答的目的是希望能给想买大病保险和正在经历保险理赔的人一些建议与帮助。(因篇幅有限,本文只解答重疾险理赔,有需要问及其他险种的可以私信我。)下面进入正题,主要分两块回答——共性与特性。
 
    先说一般的情况
 
    一、重疾险理赔
 
    重疾险的理赔,基于合同的有效订立。
 
    可能有人会提出疑问,买了保险,都交钱了、合同已经生效了,难道不是已经开始保障这个被保人了吗?
 
    其实不是的。
 
    (一)、准确的说,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是有条件的。
 
    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
 
    中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
 
    中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依照这一规定,保险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三: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其二,保险人同意承保;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这三个要件,实质上仍是合同法所规定的要约和承诺过程。因此,保险合同原则上应当在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达成意思一致时即告成立。
 
    这里重点关注:保险人(即:保险公司)同意承保。买过重疾险的基本都知道,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会问及被保人一些问题,就是俗称的【投保单】——包括【基本资料】和【健康告知】。投保单主要问及投保人的经济能力和投被保人基础信息,以及被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这些在合同签订的问询信息,都需要如实告知。
 
    而很多拒赔案,都是因为没有做到如实告知,其中以不如实填写健康问询(隐瞒既往症、现有疾病)最为常见,但填写虚假的基本信息同样也会有拒保的可能。
 
    举例说:
 
    ①投保前一年内已经查出有不明性质的肿瘤,无视健康告知,买了保险后查出来恶性肿瘤,能得到赔付?保险公司会赔的话,怕不是傻?赔了,置其他购买保险的客户的利益与何地?
 
    ②一个港险拒赔案:购置高额保险,一年内就查出癌症,申请理赔,被保险公司查出来投保时谎报职业与收入——拒赔。香港保险非常看重诚信,客户不如实告知个人信息的背后(月入8K,根本无力承担几万美金的年交保费),难免怀疑其投保动机不纯。
 
    为什么投保的时候不查?假设每一个都调查,人力成本太高,羊毛出在羊身上。所以,诚信告知是多么重要。
 
    买保险就是担心风险,可是签合同连坦诚都做不到,没有尽到投保时的告知义务。合同无效,又谈何理赔?
 
    如果有人在投保时没有做到如实告知,请补充告知。保险公司会根据情况作出对应处理——合同继续保障或加费或解除合同等。若保险公司此时已知道投保人投保时的情况,未作出处理则视为放弃这项解除合同的权利。
 
    下附太平某产品条款说明(同适用于其他保险公司同类产品):
 
    说完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现在重点讲:
 
    (二)、重疾险的理赔条件
 
    重疾险全称重大疾病保险,俗称大病险。多数人理解的大病是极大程度上影响生活、给人造成痛苦、花很多钱的病就是大病;但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是指定一些疾病,在其达到对应疾病的理赔条件时,待理赔部门审核无误后予以赔付(必要时会做走访调查)。
 
    那么,涉及到具体的某个疾病理赔条件是怎么样的呢?(因2007年官方出台《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统一了凡为重疾险均需保障的疾病及其疾病理赔标准,而这些疾病占据保险理赔95%。故在此不讨论某疾病是否在合同上。)
 
    一般一个疾病的理赔标准分三种:确诊为该疾病即赔付;确诊并实施手术(术后)赔;确诊疾病并持续治疗一段时间或者满足所列的多个条件(或含指标或需配合治疗等)
 
    而同时达到理赔标准时,应满足:
 
    1、已经过等待期(合同已生效超)90天或180天等;
 
    2、不在重疾险的免责条款,通用大陆所有重疾险。(如因患艾滋破坏免疫系统而导致的癌症,不得以重疾申请做理赔)
 
    3、在申请重疾险保险金的时效内——2年。
 
    (三)、重疾险拒赔
 
    花大篇幅讲了重疾险理赔,再去讲重疾险被拒赔,就不会难理解了。
 
    一般情况下,无非是:
 
    投保时不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人(会影响承保结果的)信息;
 
    不符合疾病理赔条件(未达到对应疾病程度)、理赔资料不足;
 
    等待期内出险;
 
    属于免责范围;
 
    自疾病发生时间距提出理赔申请已超时效;
 
    该疾病未载于合同中。
 
    (四)、先拒赔后得以赔付or部分赔付的情况
 
    在很多时候,我们会看到一些保险理赔本来是拒赔的,但最后却得到了赔付或者是赔付部分保额。又是怎么回事呢?
 
    1、走司法途径,通过诉讼or仲裁手段得以赔付。
 
    此法较为常见,但并不代表打官司就一定会拿到理赔金。一定是基于合情、合理、合法。
 
    2、通融赔付
 
    指本来按照合同不应该赔付的,但保险公司基于稳定民生及案件情况而定做出的赔付部分保额或全赔。同样,也是基于合情、合理、合法,有助于社会长治久安稳定发展。
 
    3、其他法律条文支持。(常见于司法途径的证据)
 
    如前文提到关于某重疾理赔的标准
 
    #关于疾病理赔标准的补充说明#
 
    因医疗技术水平发展,一些疾病治疗手段在合同订立时是当时主流,数十年后可能会被新的治疗手段所代替,在满足该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治疗方法时,遵循专科医生建议下所实施的代替方案、诊断方式,也可赔付。参见旧《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21条
 
    4、保险公司的不作为or代理人的不合规作法(详可见11月10日回答)
 
    前面提到了被保人或受益人申请保险金有时效要求,同样《保险法》对保险公司对其提出的理赔申请也有时效要求。但往往理赔案件涉及面广,不做过多赘述,需一单一议。
 
    5、专业人士的协助
 
    但凡涉及到理赔案件情况复杂的,都需要专业的人去协助理赔,胜算才会大。律师、专业的代表客户利益的保险从业者(保险公估师、保险经纪人等)以及医生的诊断结果及方案说明等等。
 
    二、关于题主的情况分析与建议
 
    由题可知,题主买的是太平人寿的重疾险(且没有买医疗险),虽然看病花了20万,但保险公司拒赔,拒赔理由是:没有做大手术。
 
    小编查阅了太平的几十款重疾险的条款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判断,题主所患的疾病应该是在合同所载的疾病,但该疾病的理赔条件是需要做手术的,而题主虽然进行了一段时间的治疗花了不少钱却没有做大手术。这是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
 
    从买保险的时间,配合治疗时效以及出险的时间去看,应该是买了一段时间(至少一年多)才出险的,太平前几年的主打产品少见有轻症。所以有些疾病即便做了小手术,也赔偿不了(比如心脏支架)。排除了恶性肿瘤确诊即可赔付(无需手术),应为心脏、脑补的大手术或器官移植/切除类的可能性较大。
 
    建议
 
    综上去分析,如果想要拿到理赔金申请,有如下建议:
 
    1、结合自己的情况,问询医生,(若有利于治疗、康复),去做相应的手术。
 
    2、同一疾病可以有不同的治疗方法/表现状态,需要知道所患疾病,方可给出建议——以其他重疾去申请理赔(不一定可行,要看疾病情况)。
 
    3、走司法诉讼/仲裁,并结合实际情况看是否需要申请通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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