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3 21:16: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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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我先梳理一下这个问题确切的描述。
 
    购买了重疾险,保险期间出险了,但还没达到可以理赔的程度。
 
    等到保险期满,原来的重疾,已经达到理赔条件。
 
    问,这种情况能不能得到理赔?
 
    先说答案,不能。
 
    举个例子吧,某个客户投保了一份定期重疾险,保险期限为保到65岁。
 
    可是,在64岁时出险,罹患终末期肺病,如图
 
    我们看到,理赔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可是这个患者只满足其中两个条件,等到过了65岁,比如,66岁时候,患者的状况才达到满足所有条件的程度,这时,客户已经领到返还的保费。(不同产品返还的数额不同),保险合同终止,当然也就不会予以赔付了。
 
    投保的时候,相当一部分人想的是早点儿返回保费,觉得自己不会出险,可真的出险,却因保险期限过了而得不到赔付时,又后悔没有保时间长一些。
 
    这就要看我们怎么考虑了。
 
    如果想保时间长一些,比如保到70岁或80岁,好处是万一70岁前或80岁前出险,能够得到赔付;不足是如果没有出险就需要等到70或80岁才可以返还保费。
 
    如果想保时间短一些,比如只保到60岁或65岁,好处是健康平安,保险期满,早早返还保费,趁着还不算太老,想去哪儿玩去哪儿玩;不足是如果过了60或65岁出险,将得不到理赔,重疾险失去意义,仅仅是存了一次钱。
 
    实践中,多数人选择的是保到70甚至80岁,年龄大出险概率也高;少数人选择保到60或65岁,觉得自己身体很好,就当存钱,万一早出险早赔付,如果没出险这笔钱还可以养老。
 
    谁也说不好哪个合适,看自己的选择,并且,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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