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8 20:39:4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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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公伤待遇。在治疗期间,一切费用由工伤保险中心支付并申请工伤鉴定,但法定条件必须缴纳工伤保险,而工伤保险个人是不缴纳的,由用人单位缴纳。
 
    如何判断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是误不下的,肯定有。
 
    楼主是外包的煤矿井下工人发生了工伤,与外包没有关系,只要与外包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个人和用人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维权不是问题,并能全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待遇如下:
 
    一、国家工伤保险中心负担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山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规定的。
 
    二、用人单位负担的。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9条明文规定的。
 
    因此,楼主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可以依法全程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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