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03 20:53:4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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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需要还利息的。
 
    首先,借条中没有写明利息,那么,如果还利息,怎么还呢?《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其次,如果题主不愿意得罪同学,愿意支付一部分利息,可以根据银行定期存款的利息支付,当然,时间的话,不是按照3个月,而是根据实际借钱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在借条中对提前还款没有约定利息计算,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还款,表明他同意变更还款的期限,因此,债权人只能按照变更后的期限要求债务人支付约定利息,即按债务人实际使用借款的时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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