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04 16:47: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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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为了要回血汗钱不惜一切代价跳楼要钱,事后被拘留,那为什么欠钱的不拘留?

  这是两个概念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欠钱的不拘留,这应该属于民事纠纷,而农民工跳楼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对社会影响不好,因此拘留给予惩戒也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农民工没有逼到一定的程度,谁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去跳楼?农民工有错吗?有错,但他们的错相对于那些欠他们钱不给的人,农民工的错几乎可以忽视不计。

  虽然农民工也可以走法律程序去要回自己的血汗钱,但为什么他们不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反而要铤而走险用跳楼的方式来要钱?说白了也就是时间问题,比如单位就欠着农民工几千块钱,他们去找劳动仲裁部门,然后去跟工地协商,或者打官司,农民工耗不起,家里老老少少就等着这钱吃饭呢,又或者农民工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作协议所知,以至于拖欠工资后无凭无据,一些不良公司就开始耍赖皮不给钱或者少给钱等等。

  因此我建议农民工出门打工一定要找正规单位,不管是自己找的还是熟人介绍的,一定要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这是对自己的一份保障。更希望在拖欠工资时能找到合理妥善的要回工资的方式方法,千万不要铤而走险以跳楼方式等过激行为,毕竟家里的亲人还在眼巴巴的等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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