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05 20:47: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昨天晚上,小编接到了一通电话,是之前的一位老客户。

我们俩的关系一直不错,他也给小编介绍了好几笔生意,但昨天电话里他却发了好大的脾气。

事情也很简单,之前有朋友经他介绍在小编这边买了一份重疾险,如今那位朋友不幸瘫痪了,保险公司却迟迟不肯理赔。

生了这种大病,家属的情绪本来就很敏感,保险公司来了这么一出,直接矛盾升级了,家属不仅和保险公司闹,小编的这位老客户作为介绍人自然也脱不了干系。

虽然客户很凶,但小编也是不怂的,仔细一打听,算是清楚了。

一.

瘫痪作为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赔起来都是很爽快的,在这件case中,保险公司也没说拒赔只是拖着不肯赔。

那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小编从被保险人的身上找到了原因。

根据保险合同中对于瘫痪赔偿的定义:

凡是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造成的瘫痪,在确诊180天之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而这位朋友仅仅瘫痪了一个多月,明显还没达到180天的理赔标准,剩下的日子里就不会发生奇迹了吗?

医生也没法保证,更不用说保险公司了。

二.

其实很多重大疾病在保险理赔中都是有一段观察时间或者年龄限制的。

在保监会规定的25种高发重大疾病里就有十种是有时间要求的,小编给大家梳理了一下:

有的朋友看下来肯定又要说保险公司骗人了,说好的一经确诊就能赔钱的,现在整出那么多幺蛾子。

小编劝大家先冷静一下,这也不能全怪保险公司。

一方面有些疾病短时间内无法立刻确诊为重疾,需要一段观察期。

随随便便赔给你钱,结果根本不是重疾,保险公司也不是做慈善的嘛

另一方面现在骗保手段层出不穷,这些限制也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骗保采取的自我保护手段。

而且这些行业规范也不是保监会信口开河的,都是由权威医生参与制定的,所以大家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利益会受到侵害。

小编提醒大家,保险合同不是签完就丢在那边晒太阳了,保费是每年真金白银在交的,自己要经常拿出来复查。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