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05 21:38:5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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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保险公司承保了,如果债务方不履行义务,当然应该由保险公司赔付给债权方。
 
    履约保证保险(或称履约保证险,也称履约责任保险),是基于债权人对债务人是否履约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保险公司开展这项业务的最终受益人毫无疑问是债权人。
 
    当然,保险公司承保履约保证保险也是为了其自身利益。为此,它必然对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偿债能力有一定的认识,对借款人的信用有一定的了解。说白了,能够让保险公司承保的合同,其违约的风险肯定在保险公司控制范围之内。
 
    所以,履约保证保险的目的就是确保该保险的受益人(即债权人)在任何条件下都会获得应得的收益。如果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那就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支付债权人相应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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