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09 13:10: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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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真的很现实。国家规定有雇工的个体户,也应当给职工缴纳社保。
 
    可现实中,多数个体工商户都不会给职工缴纳社保的。有的个体工商户觉得某员工非常好,觉得给她缴纳社保能就是对她的特别照顾了。可是又害怕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辞职不干了。
 
    这种情况确实也没有好办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保缴费也越来越深入人心。很多职工在入职时就要求用人单位交纳社保。
 
    很多干个体的朋友,都是对职工参保这个问题持可选可不选的态度。如果职工要求缴纳社保,肯定不会将所有的社保费都要求职工全部承担,这明显是赶人走的节奏。多数情况是职工承担一半,老板承担一半。比如,正常情况下发给员工工资是4000元,如果社保费用是1200元,这样会给职工发3400元,老板自己承担600元,实际用工成本是4600元。这是最实际的。现在不少城市都出现了用工荒,招人很难,招趁手用的人更难。
 
    实际上给个体工商户打工,真的维权也很难。因为,个体工商户没有相应的会计帐,也就无法证明两者的劳动关系。绝大多数情况,社保都会不了了之。
 
    其实上面所说的都是违法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从入职当月起就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给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给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种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社保费用,不能转嫁给职工承担。但是用人单位可以跟职工协商工资标准情况,还要做到同工同酬。
 
    如果只讲法条也没意思,这种情况下还是将心比心吧,只要你善待职工,职工也会善意回应你。存善心,做好事,这样才会做大做强,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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