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10 21:18: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上面的问题,就是人们对保险产品一直心怀疑虑的主要原因。
 
    一是因为保险产品合同的条款多,一般人根本没有时间认真看
 
    二是保险合同的很多条款即使你认真看了,也不一定看得懂
 
    三是保险合同里有很多前后对冲条款,前面看起来是十分有利的,后面却有很多免责的条款
 
    至于你说的问题,我认为主要是出在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在合同中对8%的固定收益有没有限制性条件或者免责条款?
 
    如果有限制性条件或者免责条款,那么保险公司在兑付时达不到原来说的合同约定的收益率,那么根据合同的约定,因为有免责条款,所以无法达到开始时说的收益率也就有据可依,
 
    第二个方面的问题是,这个8%的固定收益率是口头说的还是已经写在合同的条款呢?
 
    如果是口头说的,那么你就只能是被经办人员给忽悠了,没有在合同里,说了也没有用,因为你现在可能连当时给你经办的业务员都找不到了。
 
    如果是写在了合同里,那要看看合同的具体条款是怎么约定的。
 
    第三个问题,如果都做了约定,也没有相应的免责条款,那么就出在了不确定分红上?
 
    因为是8%的固定收益加油确定性分红,那么你就不要理解为分红一定是正的,最差也是零,还能确保8%。但是如果保险公司的这笔业务的分红是负5%呢?固定收益是8%,然后加上负的不确定收益5%,最后仍然是3%。
 
    所以,一个不确定收益让你的收益从固定的8%降到了3%,是不是很惊喜?是不是很意外?是不是很心寒?但事实可能就是这样。你去告它,可能盈的概率还不到3%。汲取教训吧。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