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21 21:47: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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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结婚,没有结婚证,就不属于合法的夫妻,不受到法律保护,就不算结婚。没有结婚,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感情破裂,只能叫分手。

    在过去,为了尊重各民族的习俗,我们国家在婚姻上实行的是铭文法和习惯法相并重的原则,把男女同居生活在一起,并生有孩子视为事实上的婚姻,是合法的夫妻,受到法律保护。自从上个世纪199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以后,就废除了习惯法,把男女同居生活在一起视为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你不尊重法律,何来的法律要保护你?同居在一起,虽然二十年了,法律就不承认双方有共同的财产,也不会去主持公道进行财产分割,一旦感情破裂,只能自行协商处理。但是,在同居期间内生下的孩子,是有法律保护的。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受社会歧视。父母双方对未成年的孩子,都有共同担负起孩子在接受教育和保证身体健康的责任,以及在生活上抚养义务。
 
    如果双方感情破裂,孩子还不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一方不愿意抚养孩子的话,另一方是可以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其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的。其它方面的问题要是告上法院的话,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也不会给你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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