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26 22:09: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被判死缓的人,都是对社会危害极大,犯有严重罪行的人,但又不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地步。宣判死刑,缓期执行,实际上就是给一个犯有死罪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就是说给一个观察期。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无论是属于在经济领域的犯罪,还是属于刑事领域的犯罪,就跟剥夺政治权利是一样的,属于附带的刑罚,这是司法定罪的一个解释。剥夺政治权利,是在理论上剥夺了发言权,被选举权和选举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是在物质上的处罚。
 
    依法判决没收个人财产,被处罚者没有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在执行处罚而没有结果。对无法进行追究的处罚,在判决上就形成了一纸空文,自然就不存在执行的问题了。
 
    被判死缓,是属于主要刑罚,附带处罚的判决,是不会影响主要刑罚执行的。只要犯罪者从心里认罪,悔罪,服从管教,自觉的进行改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或者有重大的立功表现,是会被改判无期的。只有这样,才能彰显司法公平,公正,宽严结合,治病救人的方针。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