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26 22:21:4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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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不孝敬父母,不赡养父母,不是说现在才有的,在中国千百年来的历史上,发生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就没有断过。
 
    依据中华民族养育幼童,关爱幼童,赡养老人,帮扶老人的优良传统,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这是为人子应尽的责任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不赡养父母就是不孝,会遭千人指责,万人唾骂戳脊梁骨的。
 
    依据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法律依据谁受益,谁付出的原则。孩子长大以后,就必须担负起赡养和帮扶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赡养关系是建立在抚养关系上的,它们的关系相辅相成,缺一而不能成立。法律与优良传统并不抵触,而且是完全吻合统一的。
 
    为了赡养父母的问题,和哥哥嫂子在关系上闹得很僵。嫂子说一分钱都不给,这话一点没错。因为,在法律上嫂子对你的父母没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这个责任和义务,应该落实到你哥哥的头上,和哥哥商量才是对的。
 
    作为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能共同拥有一个父亲,一个母亲,这是大家一生天赐的缘分。骨肉手足之情,血管里流着同样的血,只有今世,没有来生,就应该珍惜。只要能把父母的养老问题安排好了,大家都还是一团和气的兄弟姐妹。
 
    拿出包容和谅解的高姿态,与哥哥嫂子和解,是正确的选择。老汉我100%的支持!同时,我也坚信,所有的网民们都希望能看到你们兄弟姐妹拧成一股绳,和谐的相处下去,才不枉今生今世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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