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26 22:20:5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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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由于无法弥合,再也不能共同生活下去,协议离婚,意见不统一,离不了。走司法程序离婚的话,一方只要能说出不离的理由,法院会给双方留出一个缓冲的地带,供双方冷静,自行修复感情,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坚持离婚的一方,由于达不到目的,就会采取消极的行动,进行夫妻分居,来造成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的婚姻,这是为第二次起诉离婚做准备。
 
    不论夫妻关系存在与否,作为未成年孩子的父母,依法就应该担负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不能以不给孩子的生活费,作为要挟对方离婚,或者是不愿意离婚为目的,这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带孩子的一方,完全有理由把不负责任的一方告上法院,要求他履行抚养孩子的责任。
 
    夫妻之间闹矛盾,家庭不和,受伤害的不仅仅是两个大人,最无辜,最受伤害的就是未成年的孩子。不要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闹离婚归闹离婚,养孩子归养孩子,这是一码归一码的事。不能再给孩子造成伤害来要挟对方了,这是不道德,不负责任的行为,虎毒还不食子,何况是人。不养孩子,这要遭世人戳脊梁骨的,良心上能过得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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