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28 09:37: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有报道称建行员工私自为客户开网银,挪用800万元炒股亏损后逃逸,你怎么看?我觉得原因可能有以下几个可能:

  这位建行员工觉得自己工作了那么多年碌碌无为,感觉前途一片黑暗,想要寻找一丝机会!

  看到股票从5178点跌至了如今的位置,以为机会来了!

  自己的大部分资金和股票已经深套,无力回天,所以想要博弈一下!

  侥幸心理,觉得挪用一会赚个5%-10%就立刻还回去,就不会有人发现!

  想一夜暴富!

  认为自己能偷天换日

  建行员工属于银行,他的权利是银行给的,他利用手中的权利挪用客户的存款炒股而造成巨大损失,属于职务犯罪,银行作为主体也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另外要搞清楚建行员工的行为确定是不是得到客户的默许了,如果是得到客户的同意而造成的损失,这样客户也会承担责任,当然在现实中银行做为垄断行业,拥有巨大的优势,而我们做个人处于弱势地位,关于责任划分,协商赔偿会出现一些纠纷,但是相信在法律法规之内,你会得到公平对待。

  从整个事件的过程和结果来看,这位建行的员工行为是失败的,并且面对挪用800万元后亏损的结果表示接受不了。不但亏了钱,而且还犯了罪,属于那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行为,更是一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结局!这个才是当前的一个情况所给我们带来的教训了。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