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04 21:10: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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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只能说明我们国家还不够重视创业者。鼓励创业并不是口头说说的,也需要进行制度上的配套。例如:个人破产保护制度;个人征信的修复制度等,都需要有一个完整的体系,来保护创业者的创业精神。

    “因商致贫”,听起来一个很心酸的词,以我的所见所闻,来说说大致的几个原因:一是市场变化,例如电商对实体销售的冲击;二是资金链断裂,被上家欠,被下家追;或者被银行抽贷,不得已借了高利贷;三是投资失败,我曾见过一个企业贷款一亿新上生产线,结果建成后市场变了,没有订单;四是政策变化,环保税务等政策导致企业难以持续经营。这些问题的形成,有些是老板主观原因,也有一些是客观原因。
 
    这些成为“老赖”的商人,大概有几个去路:有的找个傀儡低调重新创业,有的跑路成为“寓公”,有的打工还债,更有甚者跳楼自杀。由于有不良记录,这些人要翻身非常困难。比如最近纷纷扬扬的OFO的创始人戴威,已经进入被“限制高消费”名单,与成为“老赖”仅一线之差。目前,由于我国还没有个人破产保护法,这些人将背负债务终身。
 
    我们再次呼吁国家保护创业精神,为创业者提供法制保护,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至于成为一句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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