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24 14:38:3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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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看了很多人的回答,我还是有点不满意,现在谈小产权房征收房地产税我觉得还是需要有一定前提,在满足几个条件下才能征收房产税,否则房产税本身也是站不住脚的。

  我觉得房地产税首先应该是针对有正规产权房的商品房子征收房产税,而小产权房没有取得国家认可的产权证,本性还属于“不合规”的房产,也也可以说是“不合法”的房产,对于这类小产权征收房产税等于公开承认了小产权房的合法性,这种做法妥当吗?这会让正规商品房的房主们产生不制度不公平感?而且,这么做的结果是不是国家就公开承受了小产权房的合法性?

  另外,小产权房价格低,也没有给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建立在这两个前提下的小产权房的业主们比起商品房的业主们占了很多政府的“便宜”,如果对他们也征收与正规商品房同等税率的房产税,也有失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导致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均,这也会引发不少新的社会矛盾。

  另外同时在疏理过程中,有一定手续,或手续不齐全的或特殊情况特殊时期所产生的房屋,包括农村集休土地上的宅基地等合规房屋。国家开通绿灯,大胆的承认其小产权性质,比方说给予领取绿皮集休土地小产权证书等,注明具体地址,面积大小等,国家允许其可以上市交易,过户等。并同时立法小产权房不得抵押贷款等政策。然后立法每年收取一定比例房产税收等,也不用催缴,在上市交易环节按年征收,(只要交易过户即征税,税率xN年,),以保证其居住性的根本,打击其升值途径,如不交易,税依然存在帐上,但不催缴,等政府回收拆迁时,在拆迁费用中扣除,政府拆迁安置房屋,全部采用市场出让途径,给予办理大产权证(无房产税的)。

  因此,我认为对小产权房征税,先解决小产权房的“身份”问题,如若要给其转正,首先得向国家一次性缴纳足够的土地出让金,给起办理正规产权证,缴纳相关费用之后,再讨论小产权房的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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