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30 14:43:3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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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领取结婚证之前,男孩子这种做法对未婚妻是没有责任心表现。 去公证立遗嘱:婚前财产全部由父母继承,完全没有顾忌未婚妻的感受,将婚姻作为一种物质行为。

  假如我有女儿正在和此类男孩谈婚论嫁,绝对推出反对意见。既然男女双方准备确立法律保障的婚姻关系,由此表明彼此的感情已经很深,才会考虑走进婚姻登记处。

  虽然男孩子此举为了维护自己父母的权利,但是,有没有考虑将来妻子在他意外身故之后的生活?尽管此举在法律上无懈可击,但是在情理上过于残忍。不仅没有顾及夫妻感情,而且连起码的人情味都没有。

  男子在结婚之前立公证遗嘱,意外死亡后婚前财产归父母继承。这样的事还真不多见。但从法律的角度审视,也合法合规。

  男子只所以立这个遗属,他是心太细密了,生怕自己的婚前财产被别人继承。根据法律规定,能继承其遗产的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这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从继承的构成来看,他排除了妻子和子女的婚前财产继承权。虽可看出他是个孝子,但他并不是一位好丈夫,好父亲。他的心目中妻子儿女的份量是次一级的,没有把家庭成员平等对待。

  从迷信的角度说,他这个作法是不吉利的。年纪轻轻就考虑到意外死亡,说不定他真会在某些情况下做出不理智的意外事情。这是个可怕的念头,希望家人能多留意他在生活中会不会有反常的举动,防患于未然。

  从国际上法制国家的作法看,该男子的思想还是正常的。在我们的视野中他是比较超前的。把以后的事提前作出了安排,化解了将来可能会为此事产生的纠纷。只是我们的国情,很多人还没有这个意识。合约意识丶规矩意识、公证意识都还十分薄弱和淡薄,这也算是我们法制进步中的一小朵奇花吧。

  在上海的网络平台上,经常看到一些青年夫妻,为了房产证上写上谁的名字而争论不休。而且双方的家长还卷入其中,往往闹得不欢而散。这种功利性的婚礼,完全是拜金主义的表现,即使成为夫妻,感情亦不会长久。

  夫妻双方理应互相信任,相濡以沫;如果还没有结婚就留一手,准备离婚之后分割财产的家庭,会有幸福的婚姻生活可以期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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