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06 14:47: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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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地打工确实会存在这样的尴尬。
 
    我们虽然说城镇职工医保可以实现跨区域乃至跨省转移,但是转移的只有医保个人账户部分,剩余的只有缴费记录情况,医疗保险没有统筹账户部分。
 
    我们当时建立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当年的缴费,当年就花的差不多了,不可能再转移其他费用。
 
    这就是医保跨地区转移的尴尬。
 
    很多地方规定,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必须达到20年或者30年,各个地方并不相同。这也是国家允许的,根据当地的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医保缴费年限。
 
    可是如果我们一分钱都没有在当地交费,退休前将养老关系转移到这个地方,医保也办理退休。
 
    实际上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是独立的。可以说,这位老人在这儿一分钱都没有缴纳,却能够享受当地的退休后医保个人账户待遇和医保报销待遇(举个极端例子)。这对当地的医保基金收支压力是非常大的。
 
    所以,绝大多数地区要求,必须退休前在当地医疗保险实际缴费满15年(或者十年)以上。这就是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的区别。
 
    上述的问题,就是这种情况。我们过去根据档案判断的医保缴费年限还是存在的,不过我们必须要有实际的缴费年限,达到当地的要求,才可以在当地办理退休。
 
    至于杭州市的职工医保,转到鄱阳之后变成居民医保,我们可以通过自己参加灵活就业人员方式,或者到企业就业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果我们缴纳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样我们的缴费记录就会接续起来。不过,不能出现职工医保缴费时间上的中断,否则在当地规定的6到12个月医保等待期内是不能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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