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13 16:37: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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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道理不是你朋友说了算,而是法律说了算。

  至于你朋友说的4万块钱只相当于5年的利息,有没有道理?我认为要根据你们双方在当时借款的时候约定的相关规定来看。

  这种利率约定可以是通过借款合同,借条或者其他可以证明你们双方确实存在这个借款事实的依据,以及约定利率的事实。

  如果你们当初约定了借款利率,那就根据借款利率来定。

  你借4万块钱,5年之后还4万块钱,你朋友说这4万块钱只还了利息,4万块钱5年时间,相当于每年的利息是8000块钱,折算下来年利率是2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年化利率在24%之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这部分利息,那法律给予支持;年化利率在24%~36%之间,这部分利率属于自由债务之间,法律不支持也不反对;而年化利率超过36%的法律严禁禁止的,如果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36%部分的利息,法律不给予支持。

  如果当初你们约定了借款利率,而且借款利率在24%之内,那只要你朋友能提供相关的证明,当时你们这个利率约定事实的存在,那4万块钱作为利息是站得住脚跟的,因为5年时间4万块钱的利息年化利率只有20%,这个利率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

  如果当初你们没有约定借款利率,那你朋友要求你还利息根本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当初你们只是口头借钱,没有相关证明约定利率,比如你朋友借钱给你是现金的,你们双方没有签订相关的借款合同或者借据,也没有相关的聊天记录能证明你们双方确实有约定利率的,那这种情况你完全不用支付利息。

  这里面的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第1款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个人之间的借款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才应当支付利息。

  当然如果你亲戚从主张让你还款那天起,你仍然不还钱,那就需要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

  你借了你亲戚5年时间,不知道这几年你亲戚是否主张让你还款,如果这5年之内你亲戚曾经主张让你还钱,但是你没有还,那你就必须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如果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即便是让你借4万块钱,5年时间也不用支付4万块钱的利息,就算从你借4万块钱之后的第2天,你亲戚就主张让你还款,那5年时间也只需要支付30%的利息,也就是1.2万的利息。

  所以如果你们当初借钱的时候没有约定利率,那你亲戚说4万块钱是利息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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