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1 14:39: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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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成立以来,有且只有两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海南发展银行和河北省肃宁县尚村农信社。

  河北省肃宁县尚村农信社

  河北省肃宁县尚村农信社债权债务关系较为简单,债权人中不存在存款户,主要债权人是农业银行吴桥县支行和北京银行绿港国际中心支职行

  海南发展银行

  海南发展银行于1995年8月18日成立(这么好的日子也没帮助),注册资本16.77亿元人民币,由海南省政府控股,一共有包括中国北方工业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等43个股东,应该说实力还是不错的,那么为什么会破产呢?

  原来,在1997年1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关闭海南省5家已经实质破产的信用社,其债权债务关系由海南发展银行托管,其余29家海南省境内的信用社,有28家被并入海南发展银行,这些资产不良、负债严重的信用社,成为压倒海南发展银行最后的一根稻草。彼时的海南发展银行,其实已经被泡沫消散的海南房地产业拖累的泥菩萨过江。

  最终,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公告:由于海南发展银行不能及时清偿到期债务,决定关闭海南发展银行,指定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的债权债务,随后工商银行海南分行承接了海南发展银行所有个人储蓄存款,也就是有工商银行负责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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