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4 16:29: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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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提得很牵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天下也没这个道理。世人都知道,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不能硬把你的说成是我的,也不能把我的说成是你的,这就混淆了是非,属于强盗逻辑了。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永远属于个人拥有,并不因为结婚而改变婚前财产的归属性质。在姻期间内,用共同的资金所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才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平等行使权利。
 
    夫妻离婚时,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对共同拥有的财产,双方都拥有50%的分割权,这是法律铭文的死规定,每一对离婚夫妇都必须遵照执行的。
 
    如果在结婚前,双方有约定,丈夫愿意把个人的婚前财产投入生产经营模式,用产生的利润来维持家庭经济的运转,那么这部分利润,可以看成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本金依然还是属于丈夫个人财产。
 
    如果在结婚前,双方有约定(立字为证),丈夫愿意把个人的婚前财产,在结婚后拿出来,作为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这是丈夫在婚姻期间内,对妻子的无偿赠送行为,离婚时,依法妻子就有50%的分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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