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6 16:51: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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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看到钉子户的问题,都会有人在下面说类似于“个别钉子户漫天要价,梦想通过拆迁一夜暴富”,还有比如说“公众利益成了被绑架的筹码,违建房成了讹钱道具”!甚至还扣上了“这是敲诈社会”这样的帽子,在他们看来,人们如果容忍这种行为,是对守法拆迁户的不公!更是高尚和龌龊的倒置!

  2019年2月24日,海口“最牛钉子户楼”被拆除,此前,有媒体报道该楼占去路面的一半,过往电动车只能绕道逆行,被网友称为海口“最牛钉子户楼”。据媒体报道,该楼占去路面的一半,过往电动车只能绕道逆行,被网友称为海口“最牛钉子户楼”。道客路全长518米,路幅宽40米。这栋楼的拆除,将有效缓解周边的交通压力,方便市民出行。

  然后我就真的是奇了怪了……凭啥我先有楼,你给我规划没了?还有,凭啥我的东西,你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强迫交易吗?最要紧的是,凭啥老百姓的私产都保护不了,还要拥护爱戴你,还能要点脸吗?

  当然咯,其实这个地方我们仔细看看就不难看得出来,很明显,如此宽的道路一定是公共道路,不会是小区内部道路。与法与理都不能漫天要价,超出当地平均商品房价格,就是讹诈。补偿的钱是谁的?还不是全民买单?

  如果赔偿价格不低于本身的价格傻子才会不拆,而有关方面往往以大道理压价才是关键,公共设施用地压价是最厉害的,说来说去都是领导一句话的事,真的都按法律办事根本不存在钉子户,这个才是最关键的问题。

  其实说句公道话哈,首先我觉得吧……“钉子户”的叫法有的是失公允,我相信是这橦楼先存在,后来政府要修路了,就宣传说这楼住户是"钉子户",这拆迁修路老百姓的利益也是要维护的,可以看作是市场行为,住户认为补偿价格不合理,完全正常,我认为补偿款不够而不同意拆迁,可以吗?别人家同意这个补偿价格是他们的事,这户人家认为不合理认为应该更高,也完全没有错误.....现在的拆除,是非用到了强拆手段,不得而知.

  不过这样的新闻见得多了也就不奇怪了,所以呀,我深刻的认识到了,欧美的贫民窟存在,真心不能全怪到欧美政府头上哦。我国实行了十年的旧城区改造,本来的意愿多好啊,给旧城区人民一个躺赢变现的机会,让大家都能享受到改开的红利,结果最后迫使中央下文终止此项规定,呵呵,现在住旧城区的人们,请尽情享受您们的百万起步的用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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