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7 23:44: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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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1日由国家颁布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不仅仅是为广大存款人提供了制度保障,更应该看成是一次对存款人的一次风险教育。在市场环境中,在法则的鞭策和挤压下,任何企业都与风险为伴,甚至都有生命周期,银行业也不能例外,存款人应该具备基本风险意识。
 
    2月26日,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通过对银行家群体调查访问,其中有69.3%的人认为,未来3年将有个别机构退出市场,这对于行业未来走向,具有一定的借鉴和警示意义。
 
    储户该如何应对?有三个建议:
 
    一,存款金额小,有制度保障,不必担心。这里说的金额小,是以本息50万为界。按照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存款本金和利息不超过50万的,都会受到全额偿付。这种偿付标准和具体实施,对于大银行和小银行,或者国有,股份制,乃至地方性小银行等,凡是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没有差别,一视同仁。而且存款保险条例的设计覆盖范围超过90%以上的家庭,故绝大多数家庭应该没有后顾之忧。
 
    二,存款金额太大,有必要遵循规则……存款保险条例。如果存入小银行,肯定需要拆分存入,同一家银行中应该以不同家庭成员身份存入,每人本金和预估利息不要超过50万;或者以一个人名义分别存入不同银行,每家银行本息不超过50万为宜。当风险发生时,完全在制度保护之下,没有损失。当然,如果大金额一次性存入,肯定优先考虑大型银行。以国有银行和全国股份制银行为例,无论是资产实力,盈利能力,内部治理,还是风控水平等,绝对与小银行不是一个级别,即使有局部或暂时性小规模风险,大银行完全可以自救和自愈,也就是说大型银行抗风险能力会更强大,存款也就更安全。
 
    三,存款与理财产品要有清晰的风险认识,以及合理的配置。去银行存款,绝不能说都是存款类产品,而是包括理财产品,基金,外汇和银保产品等在内的所有理财类产品。首先,存款是保本保息固定收益型产品,有刚兑承诺,这与理财类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属性根本就是两码事,风险等级差距大;其次,存款才是存款保险条例保护的标的,而其他理财类产品并不在保护范围之内。总结一句话,要想存款安全,就要放弃高收益;要想获得高收益,也就需要承担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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