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05 16:58: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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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咯,在我看来的话,人贩子是世界上最丧尽天良的畜生,每每看到相关的新闻,都无比地愤怒,他们对很多家庭造成了致命的伤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规范收养等相关的法律程序,严惩不法分子。家长们也要加强安全保护意识

  人大代表张宝艳: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刑点应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这次上会,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建议,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刑点应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量刑应重于绑架罪。

  有的时候吧是真的搞不懂,我就不明白国家一直对拐卖妇女儿童的量刑轻微是什么意思?别跟我提啥为了保护受害人怕犯罪人狗急跳墙啥啥那一套,只要抓住人贩子就死刑,我不信现在中国这世道人贩子还能杀越多?说句不好听的,买卖保护动物的罪都比这个重。其实量刑轻重目的是为了减少杜绝这种现象。本人其实不用判死刑,他一死了之,应改为对直系亲属尤其是其子女进行多方限制,方方面面都会受影响。才能产生震慑效应。虽然对其子女或许不公平。但如果不让付出惨痛代价,怎会对拐卖行为有所畏惧。

  可是这么说起来的话,个人的感觉是一般不会杀人的…普遍性优于特殊性…也都是为了保护生命;不阉割可能会再次作案,但是可能不会杀人,阉割了,可能做出更过分的,虐待杀人之类的,有很多个角度,要慢慢的去考虑。不然弊端出来不好反应,可能到时候按这种方法做了,还是出了更严重的事,结局也还是被骂……

  其实,一被拐卖了,孩子跟父母算是生死离别了,妇女更是。所以,我也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是被拐卖的妇女,真的宁愿被你们人贩子杀掉,也不愿意去做生育机器或者被打的发疯。没有尊重没有资格,根本不算活着。所以支持死刑。

  其实我觉得吧……避免事件发生才是首要的,还有买家也是问题,大山里的人不懂法,那就大力去普及,不然要村委干什么?最好举报有奖,包庇也同罪处理,到时候休怪法律无情,不懂法不是逃避法律的借口。

  当然咯,如果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来说的话,即使没判死刑,那些妇女和儿童很多也是生不如死,所以买卖同罪这一点很重要,如果没有需求就没有利益,没有利益也就不会有人贩子这种存在,还有一点,有些人贩子甚至跟一些医院有牵扯,这些都是因为利益,真的是细思极恐,所以必须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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