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19 11:18: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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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我看到过相关报道。大意是某公司会计发包工头项目工资(含下面工人工资)时,发错三个人,合计58万元。实现后该会计去银行,要求银行提供收款人账户信息,被银行拒绝,同时建议报警。他们去公安报警,公安认为这是经济纠纷不予立案。下面我就这事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银行拒绝提供信息的做法并没有错。对于银行来说,保守存款人的秘密是首要责任,即使你打错账户,在没有得到公安或法院的指令前,银行不应该也不会提供收款人账户信息。原因是从银行的角度,无法判断事情的真假,只有公安或法院才有这个权利判定,才有权利要求银行配合。

  其次,银行建议报警显得不够专业。此事很明显,是女会计自己打错款,并非涉及诈骗或者其他刑事案件,充其量是收款人有“不当得利”的嫌疑,但这只是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由公安出面调查显然是不合适的。

  再次,公安不予立案的做法也没错。前面说了,此事不是公安的管辖范围,民间经济纠纷只能通过法院解决。

  最后,眼下唯一的办法是尽快去法院提起诉讼。要知道,只有在账号和户名一致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打错款。也就是说,该会计应该知道收款人的基本情况,例如姓名、住址、银行账号等,完全可以通过法院出面,对收款人银行账户上的钱款进行诉前保全。

  所以,有些媒体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文字来报道,言下之意是银行和公安不作为,这种做法令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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