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9 14:28:5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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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出考题,我来答!这月工资随下月工资一起发,通常是不会额外增加个人所得税税负!原因有两点:

  一、按月计提工资

  现实工作中,劳动者的工资薪金因各种原因,并不是严格按月发放,亦或者拖欠不准时发放,这些现象客观存在!

  但有一个非财经专业人士不了解的情况!所有会计主体的财务人员须按照准则的规范,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将各期发生(不是发放当月)的成本费用记入当期,不会跨期或混期入账!例如:

  2019年1月31日应发员工资10万元,代扣预交个人所得税1000元。但未发,会计人员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10万元

  贷:应付工资-应付职I薪酬10万元

  同时,当月工资薪金次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元。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员工个税1000元

  贷:银行存款1000元

  2019年6月10日,终于发工资了

  借:应付工资-应付职I薪酬99000元

  贷:银行存款99000元

  借:应付工资-应付职I薪酬1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员工个税1000元

  小结:工资薪金如期计提在当月,工资薪金比较均衡的分摊在实际发生当月,个人所得税预缴环节平稳,所得税汇算清缴做补充!

  二、极端情况下不计提工资的影响

  不计提工资不可以申报个人所得税,单位面临处罚,,且个人所得税代扣预缴是月报!因此不计提不申报大概率不会发生!

  即使发生未按期计提工资,未如期申报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有2方面的影响:

  1、对单位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违规以及违规处罚;

  2、由于未及时计提工资,凑在一起集中申报个人所得税,对于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影响确实存在,但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以后,税负如常!

  小结:综上所述,这月工资随下月发放,无论义务扣缴人是否如期申报,纳税人的收入总额不变,一个会计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不会发生变化,充其量对预缴环节的税金计算不够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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