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0 23:46: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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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9000元,每天早8:00到晚8:00,没有休息日,真实的工资是多少呢?

    我们假设晚上和中午,各有一个小时的用餐时间,实际上我们每天工作时间是10小时。
 
    国家关于加班费的规定是这样,普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150%的加班费。
 
    我们执行的是每周五天工作日,剩余两天休息。休息时间,安排加班不予调休的,应当支付200%的加班费。
 
    国家还有11天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只要安排加班,就应该支付300%的加班费。
 
    当然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应当是互相协商,共同达成一致才可以加班。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36小时实际上包含了周末加班时间。
 
    如此计算的话,我们究竟月工资标准是多少呢?
 
    如果是天天工作,每天工作10小时。实际上我们按年计算加班时间比较合适。每年的工作日实际上是250天,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没,每天两小时,实际上是500小时。这500小时应当150%的标准支付小时加班费,也就是750小时的工资标准。
 
    104天休息日加班,应当支付208天的工资,另外还有208小时的休息日加班,应当按照200%的标准小时工资支付,因此是416小时。
 
    1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加班工资,也就是33天的日工资,再加上66小时的标准小时工资。
 
    这种情况下相当于一年应当支付250+208+33天的日工资,加上1232小时的标准小时工资的加班费。小时工资转化为天数是154天。
 
    这样我们一年的实际工作天数是645天。
 
    一年的工资待遇是十万零八千元,也就是每日工资标准是167.5元。
 
    按照国家法定的21.75天记薪,我们的月工资待遇是3643元。
 
    看到这个标准,可能很多人大吃一惊吧?这就是我们牺牲了大量的休息时间换来的高工资,但是真实的工资标准被掩盖了。
 
    我们长时间加班,失去了大量休息时间,身体健康可能得不到保障。我们失去了陪伴家人时间,可能跟家人的关系会更加疏远。我们也失去了更多的学习机会,缺少了更多的见识,或许会减少更好的跳槽机会和发展机会,也失去了更多的提升机会。这样的工作制,让人变成了一个螺丝机器。
 
    近日网上传的某家公司提出要裁员三类人,不管是身体原因还是家庭原因,凡是不能拼或者拼不动的;都应当淘汰或者协商解决掉。看到这样的结果,大家真的还还想继续努力去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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