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4 22:53: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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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私营企业工作14年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买养老保险。辞职以后可以找老板补偿吗?这个问题我认为是完全可以找老板进行补偿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企业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说,企业单位不给员工购买社保的行为,它是属于一个违法行为。
 
    当然,如果离职以后,你想要求你所在的单位来给你进行补偿的话,实际上你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可以。因为你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来,证明你这10多年当中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那么只有这样的话,才可以,要求所有的企业单位来给你补交,这10多年的社保待遇。
 
    什么样的证据呢?主要是你能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在这十几年当中的劳动合同都能够有效的提供,那么都是可以的。或者说如果你们公司是以这个上卡的形式来发放你个人工资的,那么你每个月的,上卡工资,对方的一个对公账号,是你们公司的一个对公账号,那么这样的一个证据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然后持有这样的证据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举报和投诉。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出面来解决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所在的企业单位都会按照劳动仲裁的结果去执行的,也就是会补交你的这个社保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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