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6 23:38: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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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停保以后,我们领取的失业金上交单位,这样的做法很明显是不合适的。因为失业金待遇,并不是由所在的单位来发放的!而是由失业保险基金来给予发放的。所以说单位是无权索要领取失业金的一个待遇。
 
    当然如果在停保期间,你所有的社保待遇是由所在的原工作单位来进行承担的。那么为什么会有所在的工作单位来进行承担呢?因为本身来讲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那么工作单位是没有任何的责任和义务来承担这个社保交费了,那么既然单位承担了是不是,跟员工有一个什么样的协议?那么如果说正常执行这个协议的话,对于员工来讲也不应该退还自己的一个社保待遇交费。
 
    所以我个人认为,只要是单位,愿意无偿的来交纳员工离职以后的社保待遇,那么,这笔费用就应该由原工作单位来进行承担。至于失业金的待遇是因为,员工本身享受到这个失业金待遇领取的条件。那么这样一来的话,就可以享受这个失业金的待遇。并不是由于单位来进行发放的,所以说,所在的工作单位也是没有任何的权力来索要追回失业金的这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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