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9 23:18: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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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案例屡见不鲜,为何还有人“前赴后继”?确实令人费解。出事前,天天盼着高利息,视风险防范为儿戏,出事后就来问银行有没有责任,这话听起来总觉得有些不得劲。如果“按闹分配”,那还要法律干嘛呢。
 
    所谓的事件真相有真有假,特别是某某披露的,稍不注意可能会掉沟里,都没有法庭上的实锤更加真实有效。不过,以本案例为范本,我们有四大疑问:
 
    1.这笔存款到底哪里办理的?进入银行,可不是什么地方都是可以存钱的,只有柜台储蓄或综合业务专用窗口才是存钱的地方,因为这里的柜员是银行授权委托,代表银行处理存款业务的专职人员。而其他窗口之外的各类办公室乃至营业场所以外的地方,均不属于存款场所,即使存了,在法律上认定无效。骗子,只会躲在阴暗角落。
 
    2.是否有真实的存款凭证?这与第一点有着非常重要联系,储蓄窗口由于有电子监控和主管监督,出现假凭证的概率极低。而其他什么客户经理室,理财室或行长办公室等,才是监督管理的最薄弱环节,假存单也许早就准备在某个抽屉里,坐等上钩。
 
    3.你的存款凭证有谁接触?密码告诉过别人没有?很多案例都有惊人的相似,因为与银行后台人员熟悉,关系好,在高额利息诱惑下,有人放心的把银行卡存折交给工作人员,甚至密码一起,代为办理,省事省心多好。没有凭证没有密码,这钱怎么会取走,动动脑子好吗?不论是银行卡存折,还是网银手机银行。
 
    4.所谓的高息是谁给你的承诺?是客户经理,理财经理还是行长?协议书(承诺书)拿出来啊,有单位公章?还是私人承诺?如果是后者,当然没戏了,在法律上属于自然人与自然之间的民事行为,当然无法与银行挂钩。你要银行来背锅,怎么背,总得给个理由吧。
 
    以上四点疑问,如果触发一条,银行多半甩锅。别说这些话不中听,无论你有多大损失,怨气有多大,这些都是需要在法庭上对质的,而且是最终判决结果的核心和焦点。假如你没有任何过错,当然走遍天下都不怕。反之,就只能靠犯罪嫌疑人的赔偿能力了,自求多福。对于此类案例,如果没有完整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是单位行为,一般就是追究作案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宣布结案。还能怎么?不可能按闹分配了。银行也有输掉官司的时候,但需要有充分确凿的证据让他们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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