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27 19:52:3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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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我国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自身的出资额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你们这个公司的总出资为20万元(A出15万元,你出5万元),如果你们设立的公司是严格按照我国公司法运营的企业,那么即使最后破产倒闭了,对外的欠下的外债超过20万元,你们最多也只需要承担20万元的限额。
 
    但如果你们成立的是合伙企业,而非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是承担无限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破产了,欠下的外债超过20万元,比如总的外债为50万元,那么超过20万元的部分你们仍然需要承担,这时候因为你们的股份是55开,所以责任也是55承担(虽然实际上A投15万元,你投的5万元,但是在工商登记的是股权一人一半,连带责任看的是你在工商登记的信息,所以AB此时要平分承担责任)。
 
    和平分手
 
    如果企业不是倒闭而是发展壮大后,两人存在理念的冲突而要分道扬镳呢?这时候其实最好的还是按照你们公司章程订立的股份五五开平分最好。因为A要说他出资15万元,实际占75%的话,B也可以说是因为他的能力才使得企业发展壮大起来的,他的贡献所应当享受的甚至不止50%,所以这是一个理不清的话题,故而最为简单的就是按照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中规定的五五开进行平分。
 
    其实只要你们当初有签订协议的话,一般都是按照协议执行的,即使一方不满起诉到法院,最终的裁决大概率仍然是按照协议规定的股份占比进行划分。
 
    股权的安排
 
    作为初创的企业,其实五五开的股权是极其不好的,因为没有任何一方主导,如果说企业最终破产倒闭,影响还不大。但假设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最后肯定会引发矛盾,特别是发展理念上存在冲突的情况下,对于企业的经营更有着致命性的影响的。
 
    所以初创的企业,股份最好能够做到三七开,一方占据主导;最差也要51%:49%,有一方相对控股。其实创业不在乎股份的多少(完全可以按照出资额分配股权),最重要的是公司盈利足够大,对于无法出资的一方,假设人力又足够重要,可以在协议里明确在公司存续经营期间出力的一方获取公司经营利润50%甚至更多的分红权,这样无论以后哪一方要脱离,双方都可以完美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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