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07 22:33:3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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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个人拥有财产的确权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的。又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只有抚养的义务和责任,也就是说,未成年的孩子可以享受父母的财产,却没有占有父母财产的权利。

    就如楼主所说,夫妻离婚,男方把对女方的补偿款付给了孩子,有没有法律的依据?首先就可以肯定的回答你,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种私下的行为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在法律上就不能成立。
 
    无论你们是协议离婚的,还是走法律的程序,依法解除婚姻的,协议离婚定立的条款和法院解除婚姻的裁决文件,只要离婚既成了事实,在法律上立马生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对方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者是离婚协议书上的协议,付给你的赔偿款并没有亲自交到你的手上,而是把它交给了孩子的手中。不知他是想混淆抚养费,还是想继续为难你。你可以视而不见,依法看成是他赠送给孩子的财产,只要这笔赔偿款没有到你手中,他就没有依法履行对你的赔偿责任。
 
    你可以根据离婚的协议或者是法院的裁决,将男方告上当地的人民法院,强烈要求他履行经济赔偿的责任,这在法律上能够成立,法院依法一定会支持你要回赔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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