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7 15:16:3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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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道破裂造成房屋、财产损失和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最先想到的就是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

  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斋堂岛路的输油管路破裂引发事故,事故造成了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在事故批复处理意见中,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中的48人纪律处分,以及15名责任人终究法律责任。更不用说对居民的生命和财产的损失补偿。

  这跟谁先谁后建设其实没有太多关系!

  主要是看造成事故的责任问题。是谁引发了事件的发生就必须承担起主要的责任。在主要管道与小区的房屋都是有红线范围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一些内部必须的给排水管路、煤气管路,以及各种地下管线管路。属于各配套部门的肯定是相关供应单位负责为主,而进入区域内的只有管路部分也是要以本区域的物业管理为主。

  对于正在进行工程建设都必须对周边有影响的区域进行检测,布局了一定数量的检测点,对这些区域由于基坑开挖、桩基工程、道路运输、房屋建设等引起的沉降、裂痕、滑坡、断裂等各种问题进行检测。对于引发周边地区的管路爆裂、房屋裂痕、桥梁断裂等都必须进行经济赔偿和处罚措施。

  而对于房屋建设完成后,在没有出现对周边影响的前提下,又是进入到一个新的平衡。

  这时没有先来后到之说。唯有谁的责任谁承担,谁来赔偿损失。假如是后面建造的就不进行赔偿,那类似前面的1122事件不也要只赔偿比管路建设前的房屋和财产,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谁的责任谁承担才是最合乎常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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