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20 23:10: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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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理论上说,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并拥有的这一部分财产。
 
    如果我们的社会医疗保险是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可以视为共同财产。不过医疗保险使用的比较少,更多的是养老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但是医疗保险有其特殊性,医疗保险保障的是参保人的权益,而不是家庭的权益。不能说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而违反基本的参保要求规定,给非参保人报销。
 
    比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在现今的情况下,很多省市都规定了可以家庭共用。尤其是二代医保卡设置了密码,凭借密码认为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了。
 
    正常来说,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只能用于参保人购买药品、住院消费使用。借给他人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属于骗保行为。尤其是一些药店给人套现,这些都可以进行举报投诉的。国家医保局还会给你奖励。
 
    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视为共同财产。当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现金使用的话,家庭内部可以互相支配。
 
    养老金待遇不能够划分的,可以在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予以适当照顾。
 
    综上所述,社会医疗保险确实属于共同财产,但是这份财产的使用是按照社会保险使用的有关政策进行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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