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28 17:53:3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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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当时深圳在出台这个政策的时候,其中有一个重要的点就是要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督,这个内容概括起来大概是:

  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租赁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解除、修改合同;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合同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同时要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住房和室内设施,并按时支付租金.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合同格式条款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推行全市统一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

  然而目前很多城中村改造,价格上涨的幅度明显超过了很多人的承受范围,对这种价格定价,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出来管一管呢?

  如果连基本的居住权利都得不到保障,会有更多的人离开深圳.

  深圳出台城中村规模改造项目初衷也是为了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改善人才的住房条件,这样才能留住人才.但现在很多人连城中村都住不起了,很多城中村经过简单的改造之后价格翻倍,这已经超过了很多普通工薪族的承受范围.所以我们看到目前有很多人为了租到更便宜的房子,会跑到龙岗坪山到很多偏远的地方租房,现在深圳有些人在南山科技园上班,但却居住在坪山或者龙岗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他们之所以跑到这么远的地方去,最简单的原因就是为了省下一些房租,多攒下一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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