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28 11:41:3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近期,九江银行一度冲进微博热搜前几名,起源是九江银行湖口支行90后行长杨沁挂职湖口县副县长一事,同样是九江银行女支行行长,湓浦支行行长王萍女士却因滥用职权,身陷囹圄。这是怎么回事呢?

  女行长违规提供担保 案发后九江银行代还910万

  裁判文书显示,九江银行属国家出资持股的商业银行,其中九江市财政局在2014年持有九江银行31924万股股本,占总股本的21.06%,时为九江银行第一大股东。

  2014年6月3日至2015年11月,王萍任职九江银行湓浦支行(简称湓浦支行)行长,2015年1月5日,顾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陈某借款人民币500万元,双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同日,在湓浦支行行长办公室,王萍以本人及湓浦支行名义与陈某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并私自加盖了湓浦支行公章,该保证合同约定为顾某与陈某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约定担保范围包括借款主债权人民币500万元以及利息,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两年。

  借款期限届满,顾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王萍也未履行担保义务,陈某于2016年1月将顾某、九江银行湓浦支行、九江银行、王萍诉至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案件历经高安市法院、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8年8月7日终审判决顾某归还陈某借款500万元本金及利息,王萍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湓浦支行对顾某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顾某、被告人王萍均无偿债能力,九江银行于2018年9月12日与陈某达成和解协议,并于2018年9月13日一次性向陈某支付上述借款纠纷的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910万元。至此,王萍超越职权、擅自决定以湓浦支行名义为顾某借款提供担保的行为造成了国有公司九江银行特别重大损失。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