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31 22:59: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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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情况实际上涉及到很复杂的问题。
 
    第一,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用的单位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呢?
 
    这个答案,是不需要。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依法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依据,实际上是《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并没有劳动合同终止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所以,按照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退休职工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
 
    第二,有人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呢?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劳动用工企业一年内没有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续签劳动合同,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视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可以终止。
 
    另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罚则,实际上是二倍工资或者双倍工资。跟经济补偿金是没有关系的。
 
    双倍工资实际上也是自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开始计算维权有效期,一般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有效期是一年,劳动监察受理的有效期是两年。超过时限就无法再维权了。
 
    第三,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种情况实际上就非常有意思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社保费的,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离职。
 
    而且按照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条件,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费,劳动者提出离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在退休之前的一个月提出离职,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要求经济补偿金和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如果我们在退休年龄到达当月,劳动合同终止的话,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就只有补缴社会保险费了。而且到达退休年龄后,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已经终止,如果我们超出两年,再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就可以以超出维权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临近退休年龄企业未给缴纳社保,我们应当提前1~2个月提出离职,然后通过劳动维权方式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如果是到达退休年龄,就不能获得经济补偿了。不过我们依然可以要求单位给补缴社保,劳动监察维权有效期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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