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06 10:44: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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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从业人员不能炒股,是行业铁律,但红线屡被践踏。原东吴证券(10.170, 0.14, 1.40%)某营业部总经理辛某某,借用母亲名义炒股,获利逾千万,被监管部门罚没2187万元,并被处3年证券市场禁入。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是监管罚单的“重灾区”。统计数据显示,去年监管部门共对50余名证券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其中,违规炒股或代人炒股遭罚占比最大。

  违规炒股被罚没2187万

  证监会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3年原东吴证券苏州滨河路营业部总经理辛某某借用其母亲“傅某珍”的名义开通了普通证券账户以及两融账户,这两个账户对应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的资金来源均为辛某某的银行账户。

  另外,这个账户主要通过辛某某供职营业部的IP地址和电脑进行网上委托下单。证监会查明, “傅某珍”账户均由辛某某实际控制和使用,账户交易由辛某某决策并操作。

  这个账户自开立至2016年8月31日,累计买入成交金额1002.29万元,累计卖出获利1098.73万元,考虑到余股账面亏损,合计获利1093.93万元。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对辛某某作出没一罚一的处罚,合计罚没收入2187.86万元。同时,由于辛某某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证券交易金额和违法所得金额巨大,情节严重,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东吴证券昨日回复证券时报记者时表示,事情发生后,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采取了积极的整改措施。记者了解到,事件发生后,东吴证券首先免去了辛某某的滨河路营业部总经理职务,要求其积极配合调查;对全体营业部负责人加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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