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05 16:41: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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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福建晋江某公司的财务总监赵某接到一个电话,打电话的这个人是金坛鼎昕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天勋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伟群,王伟群邀请赵某打一个月,存到内蒙古银行科尔沁右翼中旗支行,并承诺给予8%的存款利率回报。

  2015年4月22日,赵某将蒋某某公名下了5000万存款存入了右翼中旗支行,同年7月份,王伟群又发出邀请,赵某又再一次把一笔关联公司的1亿元存到科尔沁右翼中旗农村信用社,2015年9月11日,在王伟群的邀请下,赵某又将放在右翼中旗农村信用社的一亿存款挪至某某公司在鄂尔多斯农商行的账户中,这一切貌似都只是拉存款的一种正常行为而已。

  但是到了2015年10月8日,1亿存款所归属的这家公司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当中发现,这1亿元存款已经被办理质押,到这个消息之后,赵某立即联系鄂尔多斯的农商行和王伟群要求解除质押,而且这笔质押信息果然很快就消失了。

  过了几天时间,这笔质押信息再次出现,经赵某再次沟通之后,2015年10月23日,王伟群让别人将一亿元转入这家晋江公司在兴业银行的账户中,这笔钱貌似又回到了晋江这家公司的账户上,这一切好像什么问题也没有。

  而到了2016年鄂尔多斯公安局却突然冻结了晋江这家公司在兴业银行账户里的1亿元存款,冻结的理由是因为王伟群等人诈骗案,举报人是王某林,原因是他为王伟群等人提供过桥资金(其实就是短期的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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