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12 11:40: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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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事情当中我们要注意到这样的一件事情,车辆在自己车道行驶,老人抱着孩子横穿马路,虽然做了好人,但是老人可以直接退回去的,可是选择了横穿马路。老人无辜,孩子无辜,车主不无辜么?

  河北廊坊日报、燕赵都市报等还对侯老汉的义举进行了报道,这是一种见义勇为行为,香河县政府颁发证书予以确认。让侯老汉的家人不解的是,为何交通责任认定和肇事司机具有同等责任。11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香河县交警部门,对方称将向领导汇报,同时拒绝了采访。随后记者致电,廊坊市交警大队,未获回应。

  别的不说先说我的个人观点就是,这件事就是在警示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如果小孩监护人看好孩子,老人就不需要去抱回孩子,如果老人在抱住孩子后按原路返回走斑马线就不会被撞,如果货车司机按规定车道行驶就不会撞到老人,环环相扣的,都是违反交通规则。如果检测司机没超速,可能很难改变结果。

  当然咯,首先老人救了孩子后没有及时返回,选择横穿马路时也没有确认是否安全,老人一定是有责任的。但从视频看,左侧两车道均选择“车让人”,停下来了。而右侧两车道应该是可以看到老人正在救孩子的,理应减速。责任分配我不分析,但我认为文明的社会,两侧车道都应该停下来,车让人。

  当然咯,老人的行为确实欠缺考虑,应该把孩子先抱回路边,再带着孩子去走斑马线。但是别说是他这个老人,就连我们这些年轻人,能真正做到每一次都按照红绿灯指示走斑马线的都很少,在那种情况下,要一个老人想这么多也可能太复杂了,他当时只是单纯地想帮这个孩子过马路,老人是好人,他在天堂会幸福的。

  其实说白了,过马路不看路,出事不能怪开车的,不能纵容这样的事。可以查一下那个车的车速,如果不超速的话。如果司机刚好也超速了的话,那就另说了。但是老人突然加速,从司机能看到、到老人突然加速、再到司机刹车,感觉即使不超速,也来不及停)。交通安全靠大家,安全出行你我他。

  当然咯,离开这个事情从侧面谈一下话,这个话题有严重问题,倾向性明显。什么叫反被认定?你可以说见义勇为但目前被判定负一定事故责任,这样不负责任的媒体,哗众取宠,宣传部不找你谈话?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所以本来货车应该在右侧慢车道行驶,但他没有。本来老人应该走人行道,但他没有。本来家长要管好小孩,但他没有。这件事警告告诉我们应该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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