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4 14:13:4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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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强奸、猥亵女童、还是其它的假疫苗、食品安全事件相关人员,都应该处于极刑;现在的人连做人的基本道德底限、良知都没有了,唯利是图、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没人性,个人觉得现在需要树正气,杀歪风邪气。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而上述重大事件包括: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要我个人来说,我不认为只是猥亵,而没有强奸,他既然可以强奸,为什么不去强奸?难道是傻瓜吗?如果是傻瓜,怎么当的董事长,怎么挣这么多钱?

  错已经犯了,当事双方就面对一切后果,社会就吸取教训,一切都要依法办事,事情已经发生,杀了也不解决问题,历史不能改变。禽兽本就是禽兽,多少名誉也只是遮羞草,可悲的是资本可以带给禽兽名誉地位,荣华富贵,改不了本性,所以资本是血淋淋的,是无人性的。

  之前报道说女孩阴道有撕裂伤,这样的话无论如何也不能猥亵那么简单,建议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按照强奸罪名对该男子处罚。还在调查阶段,一些人就出来说是猥亵,,明明阴道受伤了,还不是强奸?上海市警察估计不公开案情,就是等媒体舆论认为是猥亵,,舆论导向都是猥亵,犯罪,就很轻了,但是强奸犯,,jz如果原来也有犯罪,可能最高死刑,最少也是十五年。

  建议在刑法中用性侵罪取代强奸罪。只要违背受害者意愿的强迫性行为都是性侵,因为强奸罪成立的要求太高,性交以外的方式只能算猥亵。像这样严重的强奸女幼童的恶略犯罪事件,刑法判决就不能判处死刑吗?不严厉加重判决,就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这样的让人无比愤恨的事件。中国的法律和法官要保护好中国的儿童生命安全。

  讲道理,某些地方都有伤了。怎么才是猥亵。肯定是强奸了。这样的人叫它畜生已经是高抬它了。直接人道毁灭吧。太变态了。阻碍社会文明发展的都是这些道貌岸然的东西。

  讲道理,输送幼女的同案犯,同样罪不可赦。如果不严惩,任由发展下去,以后大家都不要生女孩了,谁知道我们如珠如宝的女儿,什么时候会被这些杂碎当成获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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