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5 12:42:4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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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这样的刑事案件都可以不枪毙的话,那好多人也可以模仿这样的杀人模式,反正都不会死,对吧!,我个人来说,只要是杀了人,害了性命,都必须枪毙,倘若会有很多人会模仿这些新闻中的角色去犯罪杀人。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此前发布的开庭信息,备受关注的“杀妻藏尸”案今日将在迎来二审宣判。因杀害妻子杨俪萍并藏尸冰柜3个多月,被告朱晓东在去年8月一审获判死刑。近一年来,因朱晓东一方上诉请求从轻处罚,这起案件持续被媒体聚焦。二审宣判前,被害人杨俪萍父亲杨敢连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希望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对朱晓东判处死刑。

  看过很多公开案件,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法律在对待非常重大的恶性事件中,对犯罪分子打击力度不够,变相保护了恶性罪犯,也是对无辜死者的强烈不公!这会进一步导致杀人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支持受害者家属的合理意愿。拿自首当从轻的前提,真要是从轻了,假公济私的过儿就有坐实了。掌权的人都指望不上,法律更没什么指望。作为第三方,也就没了存在的价值。

  自首不是免死金牌!如果自首就可以免死,只要仇恨对方,就可以先杀死对方,再自首!另外,积极赔偿也不可以是免死金牌!杀人者给予受害者及其家人赔偿是义务,而不是用来践踏法律的工具!如果杀人者只需积极赔偿就可以免死,那其实就是在花钱买命,这明显有悖于法律面签人人平等的观点!

  朱晓东认为法院忽视自首情节,难道杀了人只要投案自首就不判死刑?再有此人恶劣杀人之后逍遥自在在外三个月只知杀人之时无法瞒下去才去自首,这种情况能算自首吗?这绝不能算自首!支持法院判其死刑,决不能轻饶此种犯罪之人。

  如果这样的刑事案件都可以不枪毙的话,那好多人也可以模仿这样的杀人模式,反正都不会死,对吧!,我个人来说,只要是杀了人,害了性命,都必须枪毙,倘若会有很多人会模仿这些新闻中的角色去犯罪杀人。

  其实对于这样的婚姻家庭来说,会走到这一步对于男生,我觉得多半也是一个非常不得已的选择,为什么会有家暴的发生,一方面是男生的自身的男子主义精神不够,如同野兽一眼,第二,就是两个人没有了解和沟通,就直接看对眼了就结婚……这个根本就是错误的。

  头脑太简单,冲动,最多合不来离婚。买了什么书,那么肯定谋杀的意念早已产生,输人输已输理,给女方父母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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