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8 17:23:4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王某某的智商也太低了吧,女童——女童的母亲——女童母亲的朋友周某——周某朋友王某某。现在九岁学生的表达能力都不错吧。以王某某的智商,难道他真不知道自己做了这些,只要女童一向家长告状,家长就可以报警抓周某,抓到周某,就抓到了王某某。这么显浅的推理逻辑堂堂上市公司董事长会不懂吗?还是另有隐情?另外,之前的报导好像是先抓了王某,之后又抓周某的。这不是反过来了吗?正常的话女童向母亲哭诉,母亲报警抓带走她女儿的周某,周某再咬出王某。怎么可能母亲报警先抓王某?难道她一开始就知道这事是王某干的?

  就此,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玉霞律师回应中新网记者表示,目前具体情况尚不明晰,但从现有报道来看,虽造成女童阴道撕裂,但过程可能未涉及生殖器接触,或者目前还没有生殖器接触的证据。张玉霞律师补充,由于受害女童只有9岁,从法律定义上来说,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女性,在法律上被视为幼女,即便没有发生生殖器官接触,涉嫌的罪名同样为强奸罪。

  还有就是,说他有什么贡献的人,你们要么眼睛瞎了要么就是一伙的,最近30年,房地产黑心商不知道剥削压榨了多少国人。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强奸未成年人就应该从重处罚,否则怎么谈保护未成年人,最高刑罚就应该判死刑都不为过。

  而且现在来说,对于这些问题的相关的处罚也太明显了,厦门一起小女孩被午托班教辅人员猥亵才判一年,三年内不能涉及该行业而已!

  然而不管怎么说,意思轻度叫猥亵,重度叫强奸。你们认为是轻度,对于小孩还说她觉得是重度,这个又怎么说?什么时候标准提升了?作为罗普大众来说,王某为了达到自己的不可告人的目的主观恶意亲自搞了破坏就是强奸。他不仅是耍流氓,扫黑除恶!

  这样的变态喜好肯定不是初犯,必须要深挖以前的所有劣迹,看有多少是他用金钱收买和封口的?对警察部门的执法拭目以待!

  定什么罪,只能按刑法定的处罚,刑法没有的,就不能定罪,王某和周某的行为非常恶劣,检察部门应该充分的运用智慧,将罪犯数罪并罚,受到符合法律又能判罚到极致点,从重处罚。

  最后小编觉得吧……强奸是放进去了,猥亵是就蹭蹭没放进去,情节不一样判的不一样,但是有一点很确定,家伙事肯定掏出来了,在边缘蹭蹭也是有的,至于放进去没放进去我建议进一步调查,我建议把作案工具切割没收并采集活检。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