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9 17:35:4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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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超过了最高人民法院保护的36%的上限了,如果以36%的年利率为高利贷的界定线的话,那么你的借款利率就属于是高利贷了。

在民间借贷中有两个重要的利率参考指标,一个是24%,一个是36%,利率在24%以内的法院是主张支持出借人的要求的,如果利率超过了36%的部分法院是不支持出借人的。通俗的理解就是利率在24%以内的是一定需要还的,但是利率在36%以上的是可以不用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你的借款利息是多少呢?

你的借款本金是6000元,期限12个月,本金共计8201.33元,那么你的利率是多少呢?下面有三种算法:

1、等额本息法

这种方法就是每个月的还款额度都是一样的,通过计算我们得知,如果是等额本息的方法,你的月还款额是683.33元,你的本息总额是8201.33的话,那么你的实际利率是62%。这个利率是远远超过法院规定的36%的


2、等额本金法

等额本金的方法是每个月 的还款中本金是相等的,然后你的如果你采用的是这种借款方式,那么你的实际的利率是67.8%,这个利率比法院规定的36%还要高不少。所以也是不会获得法院支持的。


3、到期支付本息

这种方式是12个月的期末,一次性支付偿还本金,如果是这种方式,那么你的利率就是:2201.33/6000=36.67%,以这种方式来计算,你的借款利率也是高于36%的。

总结:在以上的三种还款方式中,第三种还款方式的利率是最低的,但是在很多网络金融机构中往往用的是第一种,但是在你借款的时候,对方和你说的利息确实第三种,这是一种混淆概念,偷换利率的方法,让借款人以为利息不高。

利率对很多人来说还是挺复杂的一个金融概念,但是我们日常的朋友之间的借贷都是到期支付本金的方式,所以 很多的人的观念中对利率的概念就是这种单一的概念,认为用超过本金的部分除以本金就是利率了。

但是实际情况往往不是这样,因为不少金融机构,在给到你的实际还款方案是第一种——等额本息,但是告知你的利率却是按照第三种来计算的(这里面不包括房贷,房贷的还款方式和计息方式是第一种,是非常标准的,也没有偷换概念)。

你的借款利率肯定是超过法院支持的上限——36%。

那么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24%到36%之间的,该如何界定?法院的规定是这样的:已经支付的,借款人要求返还,法律不支持;如果没有支付的,出借人要求支付的,法院也不支持。也就是说在这个区间的利息,你要是支付了那么就支付了,要是还没有支付,这部分利息可以不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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